
2011年春季,朱女士分3次从天沁宠物公司购买了20多条松狮只,之后寄放在天沁宠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开设的一家宠物店内饲养,并由该公司安排母松狮配种。
同年5月,多只
宠物狗母松狮在无诱因情况下相继流产。
朱女士十分奇怪,两次前往上海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。结果证明,其中三只种松狮的布鲁氏菌抗体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,即患有松狮类性病,且具传染性。
她希望将所有种松狮退回宠物公司,
松狮犬价格拿回当初支付的3万元货款。
朱女士一直通过饲养和繁育松狮只赚钱,没想到,去年春季,她买进的一批种松狮中,竟有三只被查出患有性病,导致母松狮配种后多次流产。朱女士与出售方天沁宠物有限公司迟迟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。
近日,朱女士将宠物公司告上法庭,法院判决朱女士退还松狮只,宠物公司返还货款3万元。
宠物公司则辩解称,不松狮能证明种松狮在出售给朱女士前已经患病,不排除朱女士自己也有责任。
法院审理认为,买卖松狮只患病事实确实存在,而且,双方还曾经书面达成退货协议,所以宠物公司应按照约定退还朱女士3万元,朱女士则需要将松狮只归还公司。